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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刘忠芳:推源头分类减量 破农村垃圾围城

2015-02-09 17:32 来源:湛江晚报 作者:林艳芳

市两会期间,本报刊发《构建“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体系——破解“垃圾围村”困境》一文,引起热议。昨日上午,在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各界别委员代表座谈会上,省政协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忠芳成功“抢唛”,再次就“如何破解垃圾围城”的热点问题,向省领导当面建言——

纳入民生工程推行

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民生工程摆上政府议事日程,加强统筹管理,督促尚未完成规划编制的地级市尽快完成覆盖全行政区域的城乡生活垃圾设施建设规划。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指导各县(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垃圾处理场、转运站和垃圾收集点,尽快建成“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此外,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纳入政府考核内容,实施定期通报考核、定期督查和约谈等制度。强化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落实,力促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加大资金的保障力度

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筹措主体的责任,将相关费用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增强设施设备建设和运行经费保障。建议:一、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的补助标准;二、每年安排农村生活垃圾设施运营专项补助资金,着重补助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三、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区辖镇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纳入省财政资金补助范畴。

同时,创新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

按照省政府要求,督促各县(市)年底前全面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建议省有关部门研究采用供电代扣代缴的方式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可行性,促进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科学、长效发展。

推行源头分类减量

垃圾分类减量是大幅降低运营成本以及过多垃圾堆放对农村环境造成污染最有效的方法。要切实改变目前农村“政府干、农民看”的现状,提高基层干部和农民对环卫保洁、垃圾分类回收和无害化处理重要性的认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垃圾治理和垃圾分类回收,为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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