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医疗纠纷发生率逐年增多。建议完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为医患双方建立“缓冲带”。昨日,全国人大代表陈小华接受采访时表示。
陈小华建议,引入第三方调解机构,把医疗纠纷的处理从医疗机构院内转移到院外法制化轨道。
一是由各地政府主导相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安、民政、司法、财政、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负责对医疗纠纷预防和调解工作进行协调指导。二是设立专职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以下简称医调办)。设置固定办公场地及相应的办公设施,配备具有相应资格、良好道德和工作能力、既懂医又懂法的一批专家和复合人才。医调办下设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委员会可以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离退休医学专家等参加,涉及保险工作的应有相关专业经验的保险人员参加。
陈小华表示,医调办要依法建立一套公开透明、规范完善的调解流程、赔付标准和规章制度,使医疗过失中受到损害的患者得到合法、公正、及时、便捷的赔偿或通过司法途径得以解决。医调办居于医院和患者之外的第三方地位,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正、公平、公开地调解,可为医患双方建立“缓冲带”,从而为解决纠纷创造更多的转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