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湛江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郑日强,副主任高永元、刘忠芳、伍文兴、曹兴,秘书长刘平出席会议。市政府秘书长黄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万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黎明列席会议。高永元、伍文兴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市十三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和通过了关于个别市十三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决议(草案),湛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481名;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和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对我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和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对南柳河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评议,评议结果满意29票,基本满意6票,不满意0票。
会议审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任命朱云生为湛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万春的提请,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任命罗勇峰、侯英枭、陈孟彬、吴春蕾、钟斯宁、陈小媚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陆四海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职务,免去谭智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撤销唐文表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撤销陈国富、覃明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