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2015年,湛江的“反腐倡廉战场”可谓利剑高悬、鼓点紧密。无论是反腐的节奏、力度和深度,还是党纪处分条例、党内法规制度的落实,均取得突破性进展。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聚主业、严监督、强基础、重落实”的思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拳出击,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多名党内蛀虫落马;深化“三转”有关工作和信访举报、办公室工作在全省介绍经验;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纪律审查的做法和成效在新华社内参、中国纪检监察报、南方日报、《广东党风》等报刊登载;推进基层反腐的做法进入“廉洁广东行·2015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系列报道,引起多家主流媒体关注。即日起,本报将以关键词的形式推出系列报道,带广大读者回顾这一年。
“两个责任”是这样落地生根的
去年9月份,吴川市纪委发出一份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梅菉街道党工委、吴川市农业局给予通报批评,同时点名批评负有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的梅菉街道办主任科员张某泉、报账员麦某梅和吴川市农业局副局长肖某杰、会计钟某英及出纳吴某泉。
“两个责任”的落地生根,让“一把手”不敢当“甩手掌柜”,下属犯了错,负有领导责任的一把手或分管领导同样要被追究责任。据湛江市纪委统计,去年,我市共对50多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其中因对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分管的下属疏于监督管理导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出现而被问责的占34.48%,与去年同比增长61.51%。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一把手”既“挂帅”又“出征”
“上梁不正下梁歪。”落实“两个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湛江市委要求各级党委的“一把手”把落实“两个责任”内化为硬要求、硬任务、硬责任,率先垂范,强化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光打雷不下雨”“光挂帅不出征”“光照人不照己”“光赏功不罚过”“光用车不给油”等现象。
去年以来,市委以上率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市委书记刘小华多次到市纪委机关和办案点调研指导工作,并深入吴川市督导落实“两个责任”;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王中丙多次部署相关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带动下,各地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动真格、出实招,在管好自己、领好班子、带好队伍上有了可喜变化。
记者在坡头区了解到,该区新提任副科级领导干部要“廉政背书”,即凡新提任副科级领导干部,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签字背书”,对其廉洁情况负责;区委书记、区长不定期约谈各镇(街)党(工)委书记、镇长;新提任干部有关事项要公开……据了解,该区将党委主体责任“具体化”,分解为选好用好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领导带头作表率、构建长效机制等六个方面内容,同时细化成26项重点工作任务,并进行责任分工,明确完成该项工作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率先开展工作。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强化
拥有一支作风过硬的队伍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重要保障。市纪委不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做到既“瘦身”又“强体”。目前,市纪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已由150个精简到10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002个精简到98个,成功“瘦身”。同时,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大力充实办案力量,市纪委办案业务机构占内设机构64%,办案人数占总编制60%以上;各县(市、区)纪委办案人数均占总编制70%以上,真正实现了“强体”。
市纪委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增强纪律惩戒的震慑作用,确保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01件,总量居全省前列,同比增长50%;查办处级干部31人,同比增长72%;121个镇街纪委100%办案,共417件,同比增长76%;处分党员干部1017人,同比增长36%。
新特点新变化:责任内容更加具体明晰
过去,尽管我们一直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党委统一领导,负“全面领导责任”,但在实践中不少领导干部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务”、“重勤政轻廉政”的现象,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担负组织协调的纪委负直接责任,而党委的责任却虚化、弱化了。现在,中央明确提出:主体责任是“牛鼻子”。“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刘小华书记进行了三次专题调研,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不遗余力。”市纪委一位负责同志说。
与此同时,党委、纪委的责任内容更加具体明晰。该负责人说,过去,关于党委、纪委的责任,分散在《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条规中,比较模糊笼统。现在,从中央到地方,对党委和纪委的责任进行了细化,我市紧跟着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委领导班子7条责任,“一把手”5条责任,班子成员3条责任,纪委(纪检组)5条责任。
市直单位一位领导这样告诉记者“现在我们对自己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定位和职责认识更加明晰,工作做起来也更加有的放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