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管理,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市“五城同创”办巩卫组联合各有关职能部门于4月27日至28日对我市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
“城中村”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仍然保留的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农村经营体制的地区。我市现有59条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它们与城区紧密相连,这些地区环境卫生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城市整体卫生水平。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是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内容之一。
据了解,这次考核标准将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量化考核评估。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基础设施、村容管理、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畜禽管理、病媒生物防制、农贸市场管理等。考核结果将纳入3-4月巩卫双月考核评分,并在市各新闻媒体通报考核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