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津贴可拨12333举报
昨日,由省人社厅、住建厅、卫生厅、安监局和省总工会等五大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分赴全省各地,专项检查高温季节劳保政策的落实情况。
省人社厅已于6月发出《关于做好高温期间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在6-10月向劳动者支付每人每月150元的高温津贴。
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高温津贴必须在工资以外额外支付。如果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津贴,却将高温津贴计入最低工资标准,此行为侵害了职工合法利益。遇到此类情况,劳动者请及时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省人社厅负责人还提醒,户外高温作业的农民工未能领到高温津贴的,可拨打12333举报。
■分析:政策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为何一些企业的高温津贴成为“纸上津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于春涛表示,虽然规定防暑津贴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150元/月,但是,由于政策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所以,大多数企业只将其当做一般性的文件看待。
■建议:启动立法程序很有必要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认为,“高温津贴”制度之所以执行不力最关键是缺少处罚。另外,高温津贴金额不高,很多人不会为了这点钱与公司打官司。劳动部门应该把标准与罚则确立起来,这样才能保证“高温津贴”不至于沦为“口惠而实不至”的“纸上津贴”。
“高温权益的保障不明确,已有的规定不能落实,关键在于应对高温还没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广东省总工会劳动保障部部长彭放认为,中国当前启动高温条件下劳动保护的立法程序,很有必要。 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