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必须铁腕整治
4月28日,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布了《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使用拖拉机、货运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经营旅客运输。近日,市交通运输局也收到省委办公厅转来省委书记汪洋关于“黑车要坚决打击,否则会引发很多问题”的批示。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分析了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它们绝大部分属于二三手旧车或改装的报废车辆,许多零部件老化、安全性能差,加上车主做贼心虚,牟利急切,操作不规范,易诱发安全事故;车主没有办理乘客意外伤害保险,有的甚至是假(套)牌车,一旦发生车祸便逃之夭夭,乘客往往找不到事主,投诉无门;受利益驱使,有的车主还存在恶意宰客现象;非法营运车辆干扰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侵害合法运输经营者的正当权益,损害了文明城市的形象;它们无需缴纳各种税费,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
“非法营运是暴利行为,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治,很快就会泛滥成灾。就拿蓝牌‘黑车’来说,开始时,在城市的某个路口只有几台蓝牌车半遮半掩地候客,如果不及时打击,很快就会变成几十台,上百台。一些地方黑恶势力看见暴利,就会渗透进来收取保护费(他们也叫管理费),为争抢客源而打砸正常营运的班车,甚至把所有‘黑车’串联起来和交通执法部门对抗,从而演变成社会治安问题。”一位业内人士深谙其道,“所以,政府部门相关部门对‘黑车’绝不能姑息,必须铁腕整治。”
7月14日,我市召开了“贯彻汪洋书记重要批示 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动员会”,根据《湛江市交通、交警联合整治非法营运专项工作方案》,此次专项整治是以市区为重点开展工作的,而徐闻、雷州、遂溪、廉江、吴川等县(市)的打击无牌无证车、蓝牌“黑车”、假(套)牌车、报废车等非法上路、非法营运及假包车等专项整治工作,由当地交通、公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