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支招
游客要选择“透明团”
质监所相关人士提醒市民,如果要在网上购买旅游产品,游客应查看旅行社的资质并核实。根据相关规定,旅行社以互联网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其网站首页应当载明旅行社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许可证编号和业务经营范围。游客要选择“透明团”。
如果购买旅游产品,包括通过网络购买,游客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约定住宿、车辆、餐食等标准,载明由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购物场所名称、每次最长停留时间以及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购物时,消费者应要求商家开具发票,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
根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规定,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违反合同约定增加购物次数、延长停留时间的,每次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得记住市场上没有免费午餐,克服占便宜、单纯追求低价的侥幸心理,应当将旅游产品的品质、旅游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虑。(徐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