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9月17日出炉。
《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2011年至2015年),预期中国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增速将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保持在5%左右,社会融资规模保持适度增长;到“十二五”期末,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提高至15%以上,金融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
除了上述两个明确的发展目标外,《规划》最引人关注的则是首次提出了要立法允许金融企业破产,避免因过度发展造成的金融企业“大而不倒”问题。
国家发改委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张燕生17日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金融改革现在不仅面临最佳时间窗口,更是“最关键的时间窗口”。
张燕生指称,当前关键是如何把文字规划变得“立体、可操作”,进一步完成规则执行程序、透明度和风险防范的体系建设,使之成为一个行动方案。其间,如何把金融风险防范好,把金融为实体经济的方向牢牢把住,这是一个关键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