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湛江云媒账号

各大电商接禁盐令 淘宝等多家网站紧急下架食用盐

2013-02-27 16:54 来源:东方网 作者:白羽

  据《I时代报》报道,网上将禁售食盐!记者昨天获悉,淘宝日前已发出明确通知,要求所有网店今起停止销售所有食用盐,否则将强制下架。由于事发突然,一些店主昨已开始降价清货。“根据主管部门要求,食盐零售必须持有当地许可证,跨区域销售是禁止的。”淘宝方面称,他们收到一份协查通知显示,就算是欧美日韩的进口盐也在禁售之列。而当当网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将仅余的几款食盐进行下架处理。“禁盐令”一直都有,此次只是更严格执行。淘宝方面明确要求,根据《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食盐零售须持有当地盐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食盐零售许可证》,食盐零售单位购销盐产品的相关行为由当地和省盐业主管机构进行统一管理,严禁食盐零售单位在缺碘地区销售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从26日起,所有网店需在一周内将相关产品自行下架。

  记者昨天搜索发现,目前淘宝基本很难找到我国内地的食盐,仅余下“进口食品馆”中数量不多的存货,包括台湾的喜马拉雅山手采岩盐、韩国烧烤盐、日本濑户味之素食用盐、美国摩登海盐等。但在未来一周内,这些进口盐也将停售。而在京东商城、当当网等大型B2C平台,同样很难找到食盐踪迹。

  业内人士透露,其实在两年前,国内电商就经历过一轮“禁盐令”。

  当时由于日本大地震引发的福岛核电站爆炸,全国多地在“盐能防核辐射”的谣言下疯狂抢购,曾让淘宝在2011年3月16日创下“单日销售一百万袋盐”的惊人销售成绩。随后中国盐业总公司成立应急小组,出于市场秩序考虑,要求各大电商对食盐进行紧急下架。

  据悉,经历过两轮禁令后,目前网上能买到的除洗鼻盐、沐浴盐、玫瑰盐、岩盐等非食用盐外,还有与食用盐沾边的黑芝麻盐、椒盐粉等。

  盐业管理条例规定:

  食盐的零售业务,由商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企业、粮食企业和供销合作社零售单位负责。需要委托个体工商户、代购代销食盐的,由县级商业(含粮食、供销)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各零售单位必须把食盐列为必备商品,保护合理库存,不得脱销。

  食盐专营办法规定:

  经营食盐批发业务,必须依法申请领取食盐批发许可证。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不得经营食盐批发业务。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湛图片

  • 全球首创漂浮式养殖平台“湛江湾1号”湛江交付
  • 深蓝逐梦启程!“湛江湾1号”铸就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 国道G207线遂溪县穿城段改线工程首跨预制箱梁架设成功
  • 赤坎区海丰路市民添衣忙 未来一周暖晴回归
  • 雷州市客路镇典型镇建设亮眼——“丑小鸭”华丽变身“白天鹅”
  • 湛江市第二届企业家大会吹响高质量发展新号角 投资湛江,正当其时!
    热点新闻排行
  • 月点击
  • 周点击
  • 日点击
  •   
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