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公司
超4亿元违规投别墅
2011年,所属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新集)销售收入2649.35万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属中投保公司少缴纳营业税70.01万元。
2005年至2006年,国投公司及所属国投洋浦港有限公司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投资别墅等项目。截至2012年5月底,累计完成投资4.44亿元。
2011年2月,所属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在未经国投公司批准的情况下,对下属子公司单方增资1.80亿元,形成的权益由全体股东共享,造成国有权益流失0.44亿元。
2006年至2012年,所属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的3笔股权交易,在尚未完成评估备案的情况下签订了收购或转让协议,涉及金额10.52亿元。
2007年至2008年,所属中投保公司在开展担保业务过程中,对反担保抵押物监管不到位,导致2487.04万元代偿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2003年至2011年,所属国投新集等2家单位未履行招标程序,签订工程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合同共70份,涉及金额1.60亿元。
【回应】
审计期间,公司采取“边审计边整改”的方式进行整改,制定、修改、完善多项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目前,涉及财务收支的有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审计发现的问题不会对国投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及已发布的财务报表构成实质性影响。
进出口银行
违规发放贷款80亿元
总行及上海、江苏省、大连、青岛、黑龙江省、广东省等6家分行违规发放贷款共79.44亿元,其中2011年发生44.34亿元。主要是违规放宽贷款条件、对贷款企业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审核未尽职等。
总行及9家分行信贷“三查”工作不严,存在信贷资金被借款人挪用等现象,其中2011年发生54.9亿元。
在职工工资方面,2007年至2011年,总行及北京、江苏省、大连、成都、青岛、浙江省、湖南省、陕西省、黑龙江省、福建省等10家分行违规列支物业费及人员工资共874.63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321.24万元。
2011年,上海分行、江苏省分行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共407.5万元未按规定计入当期工资,也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回应】
中国进出口银行昨日发布整改情况称,已将整改工作层层分解、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关于违规发放贷款问题,正从制度层面加强整改,要求信贷业务人员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调查所得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对未落实贷款发放条件的项目,不得发放贷款。
针对规章制度不完善问题,全行共制定(修订)制度44项。针对有章不循问题,共对21人次进行了通报批评,69人次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12人次经济处罚,3人次调离了原工作岗位,3人次进行了诫勉谈话。
农业银行
两分行擅提利率拉存款
总行及北京、河北、辽宁、江苏、浙江、河南、广东、广西、陕西等9家分行违规发放法人贷款共98.13亿元,其中2011年发生17.55亿元。
一是向不具备资质或手续不全的项目发放贷款61.29亿元;二是向担保不合规的项目发放贷款30.40亿元;三是向不具备偿还能力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企业发放贷款及签发承兑汇票6.44亿元,其中大部分已形成不良。
辽宁、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南等6家分行违规发放个人贷款共5.27亿元,其中2011年发生1.55亿元,主要是违反国家差别化信贷政策及违规发放农户小额贷款等。
浙江省分行、山东省分行违规办理存款业务共5.83亿元,其中2011年发生3.20亿元,主要是变相提高存款利率问题。
【回应】
对于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本行将持续跟踪,加大整改力度,直至问题全部整改。
针对审计部门指出的经营管理薄弱等问题,将进一步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规范业务操作,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全面提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
六分行乱发房贷超4.6亿
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四川等9家分行违规发放法人贷款共68.16亿元。一是违规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和企业发放贷款36.6亿元;二是违反规定程序发放贷款28.32亿元;三是贷款资金拨付方式及实际用途不合规3.24亿元。
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广东等5家分行违规办理票据业务共10.92亿元,其中2011年发生9.19亿元,主要是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开立信用证等。
辽宁、江苏、浙江、山东、湖北、湖南等6家分行违规发放个人贷款共4.67亿元,其中2011年发生1.8亿元,主要是违反国家差别化信贷政策,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未执行规定利率和首付款比例规定,以及违规办理商用房贷款等。
辽宁、浙江、湖北、湖南等4家分行违规办理存款业务共11.63亿元,其中2011年发生10.89亿元,主要是为完成存款考核指标而违规虚增存款。
【回应】
对相应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此次审计指出问题对建设银行整体情况没有实质性影响,所涵盖的各类风险得以有效化解和防范。本行将进一步持续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