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票是真难
“黄牛”算代购还是倒卖 专家认为法律上仍存争议
今年春运40天,36亿人次出行总量中,铁路运量2.57亿人次
春运期间,铁路单日旅客发送量最高可以在1000万人次以上
今年春运网络售票量将超过1.2亿张
“技术黄牛”紧俏车票连买两张
以往在线下从事火车票倒卖的“黄牛党”正在转战网络。一秒钟内,“黄牛”使用的专业版刷票软件可以执行包括提交订单、识别验证码等一系列动作。
为验证“黄牛”抢票的有效性,猎豹技术团队以购买热门的广州到海口的车票为由,联络到一位“网络黄牛”。“买票需求提出20分钟之后,‘黄牛’就打来电话说,票已经买到了,提供给我们一个陌生的12306账号,催促我们赶快支付。”技术人员说。随后由于网络缓慢,“网络黄牛”误以为票未完成支付,已经回仓,马上又提供了另一个12306账号,里面还有一张广州到海口的车票,让技术人员再次支付,囤票痕迹一目了然。一位不愿具名的网络安全厂商技术人员表示,“网络黄牛”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并不复杂,网络上类似的软件已有很多款。
法律争议:代购还是倒卖?
助人为乐,还是黄牛倒卖?面对收钱代人“刷票”这一行为,广州铁路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日前再次明确,“代刷代取”行为仍有可能触犯刑法规定。
“所谓倒卖,是我国法律中特有的表述。是指未经官方批准,通过投机手段,以大大高于标价的价格出售。”广东坚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成尉冰表示,主观上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倒卖行为,是构成此罪的两个核心必备要件。
但在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看来,实行实名制之后,车票已经变成针对特定人员的物品。“当事人受购票人委托,用购票人的真实身份进行网上实名订票,收到车票后转交购票人,完全是一种代理行为。根据民法通则,代购车票是一种代理行为,不违法。在市场经济交易中,因代购车票收取报酬也不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