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肇事相关人进行调解
以“准”让肇事者自首 力解民忧破“顶包”案
在追逃破案工作中,面对不仅仅是人命关天的交通事故大案,还要为交通事故受害者撑起一把公道之伞,容不得半点的遗漏和疏忽,必须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维护法律尊严,守卫社会正义。
去年1月27日,杨某某驾驶粤G4×××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霞山区建新东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7时10分左右,途经建新东路港务局第一福利区路段时,与步行横过机动车道的蔡某某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杨某某、蔡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蔡某某经现场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事故发生后杨某某弃车逃逸。
邓锦荣接到勘查指令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根据零碎线索,展开现场勘查及走访,通过几个小时周边调查走访,邓锦荣获取了重要线索,当天找到肇事原车主,但原车主以车辆已转让他人不知所向为由,拒不配合。
凭多年的破案经验,邓锦荣准确判断原车主蓄意隐瞒,即请示刘有宽教导员(时任副大队长、分管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主持协调案情的突破工作,通过对车主及相关人员采取隔离问话调查,讲清法律政策,展开心理攻势,促使原车主及其家人说出车辆实情,交代了其亲戚使用肇事车辆的事实,打开了破案的关键,肇事者第二天投案自首,为受害人伸冤,肇事人受到法律应有制裁。
四年前,12月26日02时20分左右,陈某驾驶粤G6×××7号小客车在霞山区东新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途经金洋商务酒店路段时,与黄某某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由东往西横过机动车道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黄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事发后,陈某弃车逃逸,黄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吴某某于当天下午到交警霞山大队交管股投案自首,自称是肇事司机,想作伪证,隐瞒事故真相,包庇其丈夫陈某。
当时,事故发生后陈某夫妻双双失踪,直至其妻子主动报案,但相关线索表明其不是驾驶人。为此,大队专门抽调邓锦荣进行突审,由刘有宽教导员统调指挥。邓锦荣深入分析案情,准确判断陈某为逃避追究醉驾责任的心理,与其他精干民警密切配合,制定了详细周到的突审计划,结果不到四小时肇事司机妻子终于坦白真正肇事人,还原事故发生的真相,其情节就像推演的案情一样,十分吻合。之后,邓锦荣通过大量的排查工作,短时间抓获了肇事司机,侦破了一宗经典的“顶包”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