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袋小螺子无法运走。陈昌波 摄
近日,雷州市南兴镇草洋村梁某伍因拒交每袋1元的“手续费”,自己辛苦捕捞回来的“营养螺”只能“搁浅”本村所属的南排洪口码头,上不了岸运不出去,眼睁睁看着日晒雨淋。
然而,负责收费的“码头承包方”张某林却回应称,事发区域已被承包,就应该缴交“进场费”,况且目前费用不是直接向梁某伍收取,是向进出的运载车辆扣取。再者,若梁某伍自己有车过来可以让他拉走小螺子。
所惹争议孰是孰非?目前,雷州市委政法委有关人员已经电话过问,南兴派出所也已介入调查收集证据,尚待最后“定性”。
投诉方:“公共码头”搞收费不合理
草洋村民梁某伍常年出海,靠捕捞用作鱼虾饲料的小螺子外销赚取全家的生活费,一直自产自销。每次出海,一般可收获80包左右小螺子,每包重约80斤。他向记者反映,前两年,他每次捕螺回来都是雇车进去成袋装车拉走,或者直接由码头承包方收购。若是雇车进去,承包方都会向车主收取每袋1元的“进场费”,车主从与他交易的螺款中扣除此笔费用,最后“进场费”还是算到自己头上。
“前些年生意还可以吧,就不在乎手续费。这次台风过后作业受损,收益不理想,再加上觉得这本来是‘公共码头’不应该收费,我就要求货车司机拒交了。可想不到,对方却因不交钱就不让拉走小螺子。”梁某伍无奈地说。
他说:“我还有一点想不明白的就是,周边有下岚、土角、河北、北家等村渔民都在这个码头装卸拉货,而承包者收费却专门针对本村村民,并且是像我这样捕螺子的渔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