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入秋以来,徐闻县角尾乡召开保护越冬候鸟专项行动动员会,制定了角尾乡2014年候鸟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向全乡发出4份倡议书——《角尾乡保护候鸟倡议书》、《角尾乡不食用候鸟保证书》、《角尾乡不销售候鸟承诺书》以及《角尾乡候鸟保护工作责任书》,在保护候鸟方面发挥着极大的作用,今年以来,当地没响过一声打鸟枪声。
角尾乡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乡政府在保护越冬候鸟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制定了奖罚分明的措施:先是在候鸟集中的灯楼角、苞罗湾、蓬莳港、放坡、沙土、孟宁、角尾墩、蔡宅、西海坡等地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枪杀、网捕、投毒等猎捕越冬候鸟的违法行为;加大公路检查力度,切断非法销售、运输候鸟的渠道;加大辖区内饭店、酒家、集贸市场、候鸟交易窝点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食用候鸟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猎枪、散弹枪的收缴力度。
当地3个派出所负责查处辖区内捕杀候鸟的违法行为,发现一次持枪捕杀行为,乡党委政府给予提醒注意,责令及时查处;发现累计两次持枪捕杀行为,乡党委政府对派出所第一责任人诫勉谈话,责令及时从重查处;发现累计3次持枪捕杀行为,乡党委政府将以组织名义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议人事调整。
当地村委会负责辖区内的打鸟枪支举报和捕鸟“天网”清除工作,乡候鸟保护办公室不定时巡查全乡捕鸟“天网”的存在情况,发现存在“天网”第一次,相关负责人须主动向乡主要领导作出保证;发现存在“天网”第二次,责令相关负责人在干部大会作检讨;发现存在“天网”第三次,责令相关负责人自动辞职。
当地工商部门不定期对各饮食店进行巡查,如发现贩卖、销售候鸟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封并扣、吊销营业执照,从重从严处理。机关单位、饭店个体户、个人须自觉不捕杀、贩卖候鸟,经相关单位发现查实存在捕杀、贩卖候鸟的违法行为,当事人除自觉接受媒体曝光及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处罚外,乡党委政府将对有关机关单位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