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笔者从12月17日雷州市召开的全市201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会议上了解到,雷州市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在雷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该市政府纠风办的组织协调下,经过九个多月的努力,圆满地完成了行评工作任务。市司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教育局等7个参评单位综合得分均为80分以上,全部评为政风行风建设“合格”单位。雷州市司法局总分96.23名列第一。
据了解,今年四月份以来,为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优化营商环境,雷州市结合实际,按照《2014年市直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市组织开展了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今年的行风评议中,该市纠风办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察员、民主党派人士、人民团体、服务对象等社会各界人士中聘任了21名代表组成民主评议团。评议团按照政风行风评议测评项目的内容,查阅被评单位有关资料(集中放置备查);到各科室和服务窗口的办公地点等,实地察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开展情况;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组织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评议团及时将初步评议情况向被评单位进行反馈;评议团全体成员根据《政风行风评议测评表》的内容,对被评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分。
评议采取量化测评和等次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测评评定结果设“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综合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评议为 “不合格”的单位将于明年重新组织评议;整改不力的单位,对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对构成行政过错的责任人员追究其责任。
会议要求,各参评单位要认真总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经验,要坚决防止“评时一阵风、评后就放松”的倾向,保持抓政风行风建设的劲头不放松,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巩固成果,深化整改,增添措施,着力构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