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下洋镇青年文某徐邀请女青年王某丹外出游玩遭拒后,谎称遭他人抢劫和殴打,纠集同村村民在路上伏击殴打他人致重伤。近日,徐闻县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文某徐有期徒刑4年。
2007年10月22日晚,文某徐与蔡某亮(已判刑)到徐闻县曲界镇坑某村邀女青年王某丹外出游玩遭到拒绝。稍后王某丹同意要与郑某阳等人一起才肯跟文某徐外出游玩,文某徐不高兴,与蔡某亮就驾驶摩托车跟踪郑某阳等人。并拨电话给其同村村民,谎称遭郑某阳等人抢劫及殴打。当郑某阳等人到达下洋镇西某村路段时,遭到文某徐招来的众多不明真相的群众的堵拦,郑某阳在逃离过程中跌倒,被人殴打致重伤。案发后,文某徐畏罪潜逃,多年后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