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篇
卖房需要单身证明
据《华商报》报道,西安市民王嫣(化名)2002年离婚,2005年她在西安长安区买了一套房子,2008年再婚。今年1月,王嫣打算卖房却被要求出具2002年至2008年之间的单身证明。最后她跑遍了婚姻登记处、公证处、街道办等单位才得到了一张单身证明。据悉,仅2014年,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开出的“单身证明”均超过了当年结婚与离婚登记数据总和。
办理过户 要证明“我丈夫是我丈夫”
家住济南市佛山苑小区的李女士称,1993年,她和丈夫搬到现在居住的小区,因为是公房,所以他们只有房屋租赁证,并没有房产证。“当时登记办理租赁证时,开发商把我丈夫名字里的‘润’错写成‘运’。”她说,当时并没在意此事。9年前,李女士的丈夫去世;去年12月,她打算买下房子并办理过户,没想到事情却异常复杂。
“我去房管局问了,对方说我丈夫在租赁证和户口本上的名字不一致,没法受理。”“虽然错了一个字,但我丈夫就是我丈夫,我如何能证明一字之差是当初登记时造成的失误呢?”
从去年12月至今,李女士为此事跑断了腿。“房管局说让我去找开发商,看能不能开个证明,证明两个不同的名字其实都是我丈夫,可原先的开发商现在属于另一家地产公司,他们能给开吗?”李女士忐忑不已。
13日下午,记者联系上相关地产公司,一工作人员表示,李女士所说的房子确实归他们管。根据工作人员提供的号码,记者联系上档案科一负责人,他称,当年负责这个项目的人早已不在公司,具体情况他得翻查档案才能确定。
“我可以给李女士翻查档案,但毕竟时隔20多年,是否能查到我也不确定。”该负责人说,一切都得等查到档案之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