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是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市场主体准入和监督管理方式的一项重要改革。年报工作开展以来,该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5个配套规章,迅速组织部署,全力推动年报工作。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方面通过张贴宣传告示、横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向广大市场主体宣传企业年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企业年报的知晓度。另一方面以电话告知的方式,结合日常巡查、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催促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年报信息公示,告知其不按时参加年报、虚假年报的法律后果及后续监管措施,确保市场主体及时进行年报公示。加强指导,提升服务。该局工作人员积极深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户中,主动开展上门服务,现场指导网上信息公示填报工作。同时,公开热线电话,开展预约服务,及时解答年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在服务窗口设置企业年报专门窗口,开辟“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开展填报工作。
下一步,该局将按照要求,对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公示;对于已报送年度报告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报送的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抽查,发现其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其他违法情况,严格依法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