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新《广告法》已于2015年9月1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广告市场秩序,树立广告监管执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近日,廉江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广告违法行为。
此次整治主要是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大众传播媒介,主要是对户外、楼宇、印刷品、互联网广告以及县级报纸、期刊、广播、电视广告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新《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内容,立即责令停止发布,依法调查处理。重点检查广告发布者是否具备发布广告资质,确保广告发布主体合法;重点审查食品、药品、保健品、农资、建材、化妆品、房地产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广告,检查广告中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等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在对广告发布前实行备案管理的过程中,凡发现广告内容违法的,由工作人员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督促广告主及时修改。
该局密切与有关职能部门的信息通报与执法协作,对涉及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涉及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广告违法行为的,通报有关广告审查机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认真落实《广告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广告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深入推进广告信用体系建设。
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和经营者的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知法、懂法、自觉守法,减少广告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强化社会监督。
截止日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车辆5台次,检查经营户11户,暂未发现有违规经营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