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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母亲将14岁女儿的初夜以1万元卖给了情夫

2015-09-24 11:37 来源:法制报 作者:伭昕

她入狱后,法院判决撤销其监护权

本报记者高敏通讯员翁佳峰

这是一个令人发指的案子,案子里有一个天理难容的母亲。为了钱,她居然逼迫未成年亲生女儿多次和自己的情夫发生关系。9月22日,随着法槌的重重落下,遂昌县法院判决撤销母亲何某作为女儿的监护人资格。而就在两个月前,她以强奸罪获刑10年。

母亲报警说女儿“被欺负”

“我的女儿被流氓‘欺负’了!”去年9月的一天,何某带着14岁的女儿小莉到派出所报案。

面对警方的询问,小莉有些惴惴不安。她说,几天前被一个20岁左右的男子拉到小弄堂里,强行发生了性关系。对于其中的细节,小莉对答如流。

按照小莉提供的线索,警方立即调取监控展开侦查,然而,并未发现任何可疑线索。

民警再次找到小莉询问,但这次,女孩说的许多细节都和之前的对不上了。

当民警第三次找小莉做笔录时,小莉终于控制不住,说出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

软硬兼施逼女儿就范

小莉的母亲何某今年36岁,21岁时嫁给了小莉的父亲,生有一儿一女。因为夫妻性格不合,2011年两人协议离婚,儿子跟着父亲,小莉则由何某抚养。

离婚后的何某改嫁他人,但她在外面还有个长期的“姘头”:张某。张某是遂昌某村村委会副主任,66岁,平时对何某颇为照顾,经济上给过她不少帮助。

不过,因为何某没有正式工作,生活来源只靠打点零工,收入很不稳定。眼看着小莉一天天长大,何某竟对女儿动起了歪念———何某和张某商定,将小莉的“初夜”献给张某,张某提供1万元作为补助。

之后,何某便开始着手张罗女儿和情夫的事。每次和张某在宾馆“幽会”时,她都要带上小莉。

直到2013年下半年,何某认为时机成熟,提出让小莉和张某发生性关系。年仅13岁的小莉哪肯就范,哭着乞求母亲放过自己。但何某不罢休,软硬兼施,“不做就断绝母女关系,我也不会再照顾你了”。

最后,小莉屈服了,在那个宾馆房间,张某先和何某发生了关系,接着又强暴了小莉。事毕,张某如约支付何某1万元现金。

“每次我都不愿意去,但妈妈一定要我去,如果不去,她就打我。”面对民警的提问,小莉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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