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吴川市政府日前发出关于对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的通告,从11月1日起,对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和未依法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
据了解,黄标车是指装有点燃式发动机未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未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环保部门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黄标车限行区域为: 吴川市区解放路市公路局门口至同德城门口路段、人民路金叶广场至一中初中部路段、广沿路电子大厦市环保局门口至广沿路和沿江路交界路段形成的区域。
该市政府的通告规定:未依法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摩托车除外)不得上道路行驶;取得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不得在限行区域内通行。对暂缓实施黄标管理的公交和部队车辆、警车、救护车以及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除外。
该市政府的通告适用于外地籍号牌机动车。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或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违反该通告规定的,将由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同时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记3分。
该通告实施后,将有效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切实改善吴川市区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确保该市创模和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目标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