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为严厉打击手机商品销售服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廉江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打击手机商品销售服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行动以重拳出击执法,合理组织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手机商品在商品质量、信息及维修服务的监管,规范手机商品销售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目标。
重点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行为。主要打击销售2013年以来我省流通领域抽查检验认定的不合格手机商品及配件行为,督促相关经营者全面下架不合格商品。重点检查手机及配件的总经销商、区域代理商、连锁经营超市、批发商、通信运营商,查处一批销售不合格商品及拒绝、拖延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采取停止销售、警示等措施行为的大要案件。
查处销售假冒、仿冒、无合法来源商品行为。制售使用知名手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手机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的手机及配件,销售无合法来源手机及配件,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进网许可等质量标志手机商品,制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手机及配件等行为。
查处虚假及引人误解的广告及宣传行为。对手机功能、性能、内存、摄像头像素、制式、版本等配置作虚假描述,或以不完整描述误导消费者,以降价促销信息等进行虚假表示或引人误解宣传。重点查处经媒体曝光后仍不改正的虚假及引人误解宣传行为。
查处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行为。在销售的手机商品中安装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软件,或者安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的软件的行为。重点查处销售经抽查检验发现的手机商品中预装以上软件的行为。
查处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在手机商品销售、相关服务中提供的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责任、排除权利等其他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