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一男子因没钱吸毒而盗窃三轮摩托车,结果被一对兄弟在半路抓获。日前,吴川市人民法院审结该案,被告人欧某甲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被告人欧某甲1979年出生,吴川市人,曾因吸食毒品于2004年12月被劳教戒毒,于2009年5月、2011年12月、2014年6月被吴川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后,因身体原因变更为社区戒毒。
经审理查明,2015年2月28日下午14时许,吸毒成瘾的被告人欧某甲没钱吸毒,便产生盗窃财物销赃的念头,流窜到吴川市海滨街道中心市场的卖鸡档口附近时,见到陈某甲的蓝色三轮摩托车停靠在一档口处,便走过去坐上该车,发现车没有上锁,便启动摩托车逃离现场。
陈某甲的弟弟陈某金见到欧某甲将三轮摩托车开走,便打电话告诉陈某甲,称其车被小偷开往湛江方向的国道上。陈某甲立即驾驶二轮摩托车从家中往325国道赶去,当其驾车到达325国道吴川中心市场红绿灯路段时,见到陈某金将被盗三轮摩托车拦停,于是上前与陈某金一起将盗窃摩托车的欧某甲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欧某甲进行现场尿液毒品检测,检验结果呈毒品吗啡类阳性。经吴川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五羊牌三轮摩托车共值款人民币24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