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记者从吴川市纪委监察局获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要求,在吴川市已得到很好落实。该市纪委监察局主动作为,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定“责”、督“责”、问“责”为抓手,促使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在全市落地生根。
一是履行职能定“责”。该市纪委监察局全力配合市委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市直有关单位落实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吴川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积极协助市委与各镇(街)和各部门、各单位逐级签订责任书,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各方权责,实现责任清单化、具体化、项目化。
二是主动作为督“责”。去年,该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协调该市市府办、市财政局等7个单位负责人向该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并进行面对面评议,以此反推责任落实。湛江市委刘小华书记率队调研吴川市落实“两个责任”后,该市纪委监察局组成3个调研组深入全市15个镇(街)、30多个单位召开专题座谈会,切实将责任和压力下放、下移、下沉,倒逼基层党委既做“领头羊”又当“排头兵”、基层纪委既是“执行人”又变“清道夫”。
三是严肃追究问“责”。该市纪委监察局通过开展日常督查、专项检查、暗访巡查等措施,促使“两个责任”落到实地、取得实效。去年8月,在例行抽查中发现该市梅菉街道办和该市农业局存在未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会议精神的问题,给予全市通报批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在查处部分中小学校长收受征订资料回扣问题时,既处理当事人,又追究该市教育局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