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湛江云媒账号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5月起施行

2016-03-29 10:37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吴梦楚

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67号国务院令,公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运营,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

    《条例》按照审慎稳健、公开透明的原则,规定了基金管理运营的多项风险防控措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比例在境内外市场投资运营基金,合理配置经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类、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要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办法;制定基金的资产配置计划、确定重大投资项目,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并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基金管理运营情况;将基金委托投资的,要从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专业托管机构中选任基金的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并对其进行考评。此外,《条例》还对投资管理人审慎投资、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的法定职责及禁止性行为作了明确规定。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湛图片

  • 全球首创漂浮式养殖平台“湛江湾1号”湛江交付
  • 深蓝逐梦启程!“湛江湾1号”铸就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 国道G207线遂溪县穿城段改线工程首跨预制箱梁架设成功
  • 赤坎区海丰路市民添衣忙 未来一周暖晴回归
  • 雷州市客路镇典型镇建设亮眼——“丑小鸭”华丽变身“白天鹅”
  • 湛江市第二届企业家大会吹响高质量发展新号角 投资湛江,正当其时!
    热点新闻排行
  • 月点击
  • 周点击
  • 日点击
  •   
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