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川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谎报案情的案件,行政拘留一男子。
2016年5月8日19时许,龙某杰(男,24岁,吴川樟铺人)到该局振文派出所报警,称其于5月6日凌晨4时许在振文镇生香村路口处被人抢劫,并称其中一名嫌疑人叫林某彭。该局依照法定程序对其被抢劫一案立案侦查。随着办案民警深入调查,发现龙某杰有谎报案情的嫌疑。龙某杰深知事情败露,便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
经调查,违法人龙某杰将其持有的摩托车卖给林某彭,经多次催促,林某彭仍未交清款项。龙某杰为了报复林某彭,便编造上述被人抢劫的案情。5月31日,我局依法对龙某杰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