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记者从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我市缴存人办理异地购房、异地还贷提取业务的政策作出优化调整,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异地还贷办理提取业务的条件,缴存人办理上述提取业务时,不再要求购房地与缴存人本人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一致。该政策调整自2025年11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据了解,此次政策调整是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而作出,旨在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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