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公积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给办理人讲解预提业务手续要求。记者 孙昊声 摄
编者按
4月下旬,广东省住建厅印发了《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将推进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和房租”,并提出将在2020年全面完成《意见》提出的改革任务。而湛江早在2009年2月,就已经率先出台了预提住房公积金交首付房款政策。
5年多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服务”为核心,在不断完善“公积金交首付”模式的同时,又相继开展了多项全省领先的公积金相关业务“公积金管理湛江模式”日渐成型,其在“安全性”、“灵活性”、“服务性”三方面的坚持与创新,让广大湛江市民从中得到了实惠。
从本月起,本报将陆续推出“公积金管理湛江模式”系列报道,敬请垂阅。
5年省下“一套房的钱”
在赤坎少儿体校工作的吴先生,是我市“公积金交首付”政策的第一批受惠者。2009年,他通过预提公积金交首付,购买了君临海岸一间78平方米的商品房。当时该房价格约为4230元每平方米,总值近33万元。据估计,5年后的今天,该楼盘同区位的商品房价格,已上涨至9000元每平方米或以上。
假设我市2009年没有出台“公积金交首付”政策,而吴先生当时又没有足够的资金交首付,那么他将错失买房机会。到了5年后的今天,他要买下这78平方米的商品房,按每平方米9000元的价格计算,就要支付70.2万元。这比2009年他所交的房款总值33万元,多出了一倍多的钱,这多出的钱足以让他在2009年再买一套类似的商品房。而这计算中,还没包括吴先生在今天买房,由于装修、商贷成本提高所带来的额外支出。
更糟糕的情况是,假如我市到现在还未实行“公积金交首付”政策,那么将有多少人望着公积金账户里的数目字发呆,望着房价上涨因却无力交首付而兴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