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保险”保证资金安全
“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首期房款这一做法的关键,在于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化提供便民实惠,提高购房能力,解决住房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莫植贵说,曾有不少城市到湛江来“取经”,看到湛江的“双保险”做法后,都打消了资金安全方面的顾虑。
湛江首创的“双保险”模式,一在资金“封闭”运行,一在手续“限时”完备。
“我市的预提交首付房款业务,是实行封闭式运作的。”据该中心提取管理室负责人黄韧介绍,我市干部职工预提的住房公积金,不能直接提取现金,只会自动转入房地产开发商的预售监控账户。这样,资金就会在职工个人账户与预收款监控账户之间“封闭”流转,防止被套取和挪作他用。这就为公积金安全构筑了第一道“保险”。
缴存人办理预提支付首付房款的手续后,还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购房手续,并自审批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完善档案。“这种‘限时’操作,对于确保缴存购房的真实性是非常有效的。”黄韧说,尽管办理了提取手续,但公积金仍然在“封闭”系统内,如果购房不成功或者不在“限时”内提供购房材料备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可以让房产商将相关的预提公积金如数转回。这样,就可以通过资金“封闭”运行和手续“限时”完备这对“双保险”,保证公积金管理的安全性。
5年来没发生骗套取行为
为了确保公积金运行过程中安全“零风险”,除了构筑“双保险”之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进一步延伸管理,将房地产开发商以及业务承办银行纳入到管理范围,对不积极配合补齐资料的房地产开发商或弄虚作假协助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处罚。
通过一系列相关措施的有效保障,我市预提住房公积金交首付房款政策实施5年以来,没有发生一起骗套取行为,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公积金交首付”政策,实实在在地提高了湛江广大干部职工的购房能力,成为广大缴存职工的主要购房助力,客观上也促进了我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去年我市缴存职工购房者中,近七成是通过预提公积金交首付购房的。仅今年一季度,全市就已经有1410人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8013万元用于交首期房款购买住房。
“惠民”计算器
吴先生的“幸运”
2009年通过预提公积金交首付买房,面积78平方米,每平方米4230元。
假如当年没有出台政策,吴先生无法买房,现时该处售价约9000元每平方米。将多付:
(9000-4230)×78=372060元
2009年初,我市出台了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首期房款的新政策,缴存职工只需与房产商签订购房意向书,即可凭意向书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交付首期房款,待正式签订购房合同后,再补充完善手续建档。截至今年3月31日,我市已有27450人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21.66亿元用于交付首期房款购买住房,我市广大干部职工从中得到了实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