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雷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监察局和民政局联合发文要求,参照出台的村级干部值班管理和监督制度20条,要把机关作风建设向农村延伸,要求每个行政村、社区每天保证有村干部在村委办公室值班,包括法定节假日。
据介绍,出台该制度的目的在于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精神,确保村级组织运作规范化,以良好的党风带动政风促进民风的转变。这项制度经雷州市委组织部牵头起草,通过发征求意见函、召开专题讨论会,向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广泛征求了意见。
值班制度20条主要是从值班职责、值班要求、督查制度和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做了刚性规定,着重解决群众“找得了人、办得了事、解得了难”问题。值班职责主要是明确值班人员首问责任,明确值班接待群众、卫生管理、点播远教节目等工作任务,明确突发事件报告途径和应急处理方法。
其中,村官值班过程要求每村每天要保证1名带班领导和1名值班干部在村委会办公室轮流值班,值班表要在醒目位置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值班干部上下班不得缺岗漏岗,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假或经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同意,委托其他干部替班;各村(社区)要建立每周例会制度,集中处理村务;各村每月3日前要将上个月的干部值班出勤情况报镇备案;村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等。
该市市、镇两级分别成立督查组,对村级干部值班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督查结果进行通报。村级干部轮流值班情况与年度补贴奖励、评先评优相挂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