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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努力 被抱养一年多孩子重回母亲怀抱

2013-08-04 11:02 来源:湛江新闻网 作者:符任 刘一流

    湛江新闻网讯:经过雷州市驻白沙镇工作组和白沙镇多个部门工作人员10多天的艰辛努力,日前,被人抱养了20个月、在派出所呆了13天的孩子终于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婴儿刚出生14天就被抱养

    2011年,曹女士与雷州市调风镇一男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不久,丈夫另结新欢,无情地抛弃了她。当时,曹女士已有3个月身孕,双方私下协议离婚时,前夫建议她把孩子打掉,手术费用由前夫支付,而她不同意,坚持要生下孩子。同年10月底,曹女士的孩子降世,后其前夫付给她3万元抚养费。接着,其家人开始帮其物色收养人。

    在曹女士一个亲人的牵线下,一介绍人找到曹女士,谎称广州某单位负责人黄先生没有生育能力,正欲收养一孩子。听了介绍人之言后,曹女士认为此收养人选家庭条件好,可以托付孩子,于是在2011年11月13日那天,十分不舍地将出生仅14天的儿子交给介绍人。当时,黄先生通过介绍人付给曹女士营养补助费2.68万元。但孩子出生一个月后,曹女士了解到领养人黄先生系雷州市白沙镇某村人,靠摆摊卖水果为生,现居住在雷州水店市场附近一出租屋内,家庭条件差,生活艰难,照顾孩子责任心不强。因此,曹女士决定要回儿子,但遭到黄先生夫妇的百般刁难和威胁恐吓。

    多方调解 孩子重回母亲怀抱

    无奈之下,曹女士于今年7月13日来到白沙镇政府,向该市驻白沙镇工作组反映情况。得知此事后,工作组将情况汇报镇主要领导,同时积极关注跟踪此事 。由于孩子被抱走时曹女士居住在雷州市雷城街道一出租屋,因此,工作组工作人员于7月15日带曹女士到雷城街道办反映情况,并到城内派出所报案。城内派出所分析情况后,认为此收养行为虽然不合法,但不构成贩卖儿童案件,不具备立案条件,建议通过调解途径进行协商解决。考虑到孩子的安全问题,曹女士于7月17日向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求助。接到110的指令后,白沙派出所迅速出警,于当天将孩子抱回了派出所监护起来。

    自孩子被抱回白沙派出所这天起,曹女士及黄先生夫妇便守候在派出所,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为尽快解决此纠纷,该市驻白沙镇工作组联合白沙镇司法所及派出所介入调处。黄先生夫妇自知已难以争取孩子抚养权,一开始要求曹女士支付其营养补助费及抚养费共8万元,经多方劝说后减为7万元。可曹女士却十分为难,东拼西凑才凑到5万元。而黄先生夫妇口气强硬,毫无让步,此事就这样僵持着。

    多日来,工作组及白沙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做黄先生夫妇的思想工作,同时动员曹女士继续想办法筹钱。经过工作人员多次苦口婆心的开导,黄先生夫妇最后答应减为6万元,而曹女士也通过亲友凑够了6万元。7月29日晚上,在工作组及白沙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签订协议,曹女士抱回了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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