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报以《名字被克隆 低保被停发》为题刊登一则新闻,讲述雷州一居民名下有两个低保户,雷州市民政局初步认定出现双重低保。8月28日,根据该局的调查结果显示,冒用当事人翁泽俊的身份申请低保的原是其“姑姑”莫某莲,目前民政局已取消两人低保资格,并制定下一步处理方案。
冒用他人身份享受9年低保
8月28日下午,雷州市民政局救济股股长黄平告诉了记者调查结果:从2003年10月到2007年6月,当事人翁泽俊成功办理了4人享受低保;2007年6月份开始,调整为2人享受低保。
2005年8月到2007年8月,翁泽俊的姑姑莫某莲以“翁泽俊”的名字,使用了“翁泽俊”的身份证等信息在已经破产多年的雷州市第二机械厂成功申请了四人享受低保,2008年,调整为3人享受低保。2008年至2012年12月,莫某莲一直冒用“翁泽俊”的名字享受低保,而在这个时间段,当事人翁泽俊低保也没有停发。
两个翁泽俊都被取消低保
2012年12月份,民政局通过系统查询发现,翁泽俊名下(身份证相似、地址相同,工作单位不同)享受两份低保,怀疑是双重低保。工作人员立即向上一级汇报,上级领导对此十分重视,成立专门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同时经商讨决定,暂时取消当事人翁泽俊的低保资格,保留冒用“翁泽俊”的低保资格。因为当事人翁泽俊有2人享受低保,而冒用者“翁泽俊”有3人享受低保,在未核查清楚前,民政局决定以人为本,先暂时取消人数较少一户的低保资格。
黄平说,民政局作出全面调查后,决定在2013年7月份开始取消冒用“翁泽俊”的低保,到目前为止,两个翁泽俊都被取消了低保,对于是否恢复当事人翁泽俊的低保,要经民政局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重新审核再做决定。
负责人说法
雷州市民政局邓局长说,从2005年8月起莫某莲冒用翁泽俊的名字领取低保,总资金约2万元,民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莫某莲的责任。另外,从2012年12月份至2013年7月份,翁泽俊没有领取到低保金,将想办法从莫某莲身上追回这笔钱。
邓局长说,通过这件事情,雷州市民政局专门召集全市各乡(镇)、街道办负责民政事宜的工作人员召开了低保申请办理的相关会议,同时,举一反三,民政部门在今后办理低保过程中应严格把关,实事求是,程序到位,加强管理,确保低保金留给最需要的人。
链接:监管是否存在漏洞?
一、为何莫某莲申请低保时没用她的名字而是用翁泽俊的名字?
雷州市雷头街道办分管民政的负责人苏忠说:“目前试图约谈莫某莲,但是莫某莲一直不肯配合,调查也存在一定的难度。”
二、莫某莲2005年就开始冒用了翁泽俊的名字享受低保,却到了2012年7月份才发现。
邓局长回应,两人申请低保中间环节不一样。当事人翁泽俊申请低保的程序是:居委会填写申请材料,由街道办审核通过后,再由雷州市民政局确认。而冒用“翁泽俊”申请办理低保的程序是:雷州市第二机械厂填写申请表,上交到国资委,由国资委递交到雷州市民政局。
邓局长补充道,冒名顶替的翁泽俊是有单位的,而当事人翁泽俊是没有单位的,身份证号码也有小小的差异,民政办以前也遇到过名字相同的低保户,导致很难发现这一问题。直到2012年12月份工作人员在核实低保户信息时,才注意到这两个人名信息雷同,才引起该局的重视。
三、在申请过程中,既然可以通过不同途径递交低保户申请信息到民政局,那么,民政局为何不核查清楚信息递交的真实性呢,中间的审批、核查程序特别是乡镇一级该如何把关,监管过程是否存在漏洞?
对于该问题,该局并没有正面回应,而是说对于低保户申请成功后民政局有公开制度,除了原有的正常公开公示渠道,该局目前已有E路通平台,普通市民可上网点击查看。今后,将加强E路通的监管和公开,严格把关,加强管理,完善渠道,在政策上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在程序上不能缺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