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成立领导机构
局成立了领导机构,各工商所相应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机构,结合工商部门的管理职能,研究制订了相关工作方案和制度。
二
落实措施
一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制作宣传车,在城区内流动宣传;制作宣传横幅悬挂在市区各主要街道;印刷《给全市广大经营户的一封公开信》;制作宣传特辑并在廉江新闻频道播放。
二是实行网格监管。城内廉城、城北、中心和石城四个工商所,对城区实行网格化监管,每条街道、每间店铺都有明确的责任人,推进入室经营。
三是层层签订责任书,局与工商所,工商所长与分管副所长及网格责任人签订工作责任书,工商所与经营户签订入室经营承诺书。
四是日常监管与联合行动结合。各工商所每个工作日按照网格监管工作流程实行日常监管,并积极参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合行动。据统计,近一个月以来,廉城、城北、中心和石城四个工商所出动监管人员150人次及车辆30台次,多次配合市政府组织的联合整治行动。整治了一批不按规定入室经营、违法发布户外广告的行为。
五是将经营户执行创建生态文明城市的情况纳入诚信系统管理。发现经营户不按规定入室经营、违法发布户外广告行为达到一定次数,调整经营户的信用级别,将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然后按照无照经营将其取缔。
六是网格人监管不力,被局或市有关部门明查暗访受到批评的,按有关追究责任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取得成效
通过宣传发动及日常监管和集中联合清理整治行动,使城区内的经营户对创建生态文明城市工作有了认识,认识入室经营是自己的义务,城区内各街道商铺的不按规定入室经营行为有所减少,违法户外广告也有所减少,取得了显著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