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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扬帆计划”申报公告

2014-11-07 10:59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李莉

    根据省委组织部通知,2014年“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简称“扬帆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全文刊登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2014“扬帆计划”申报公告》,各项目的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一、申报“竞争性扶持市县重点人才工程项目”的,请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湛江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联系人:钟明,联系电话:3180312。

    二、申报“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的,请于12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湛江市科技局综合规划与社会发展科。联系人:陈铖,联系电话:3339533。

    三、申报“引进紧缺拔尖人才项目”、“培养高层次人才项目”、“博士后扶持项目”的,请于12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人:赖必伟,联系电话:3119361、3119323、3119326。

    四、申报“培养高技能人才项目”的,请于12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科。联系人:梁湛,联系电话:3119222、3119223。

 

    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

    2014年11月7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战略部署,大力实施“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简称“扬帆计划”),根据有关规定,现就2014年6个项目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扶持市县重点人才工程项目

    (一)项目简介。

    通过竞争方式,择优扶持实效性、操作性、创新性、示范性较好的6个市级和25个县级人才工作项目。省财政给予市级项目150万元、县级项目80万元资助。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须是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的重大人才工程,要围绕当地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聚焦骨干企业、产业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在促进区域产业转移承接、产业融合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快新型工业化、提升农业现代化、发展壮大海洋经济、加快信息化步伐、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等方面的重要引领和支撑作用。

    2.申报项目须由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且组织部门有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

    (三)申报方法及要求。

    统一由各地级市党委组织部汇总、初选后,于12月1日前向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申报。各市市级项目限报1 个,县级项目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市所辖县(市、区)总数的50%。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2014年“扬帆计划”竞争性扶持市县重点人才工程项目申报书》,一式20份,附电子版(通过大组工网发送省委组织部人才处)。

    电话:020-87185167;

    传真:020-87185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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