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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扬帆计划”申报公告

2014-11-07 10:59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李莉

    四、培养高层次人才项目

    (一)项目简介。

    从粤东西北地区遴选30名基础好、素质高、潜力大的中青年优秀人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为粤东西北地区培养一批创新能力强、研发水平高、引领作用大的领军人才,省财政给予每名培养对象20万元科研工作经费。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道德高尚,身体健康,有较高的研发水平或技术水平;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从2011年10月28日起至今全职在粤东西北地区连续工作,入选后须再全职在粤东西北地区工作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前两名主要完成人,或获市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获得者。

    3.省级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

    4.获得一项以上发明专利(排名第一)。

    5.在省级以上科技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

    (三)申报方法及要求。

    申报人于12月1日前向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并遴选出推荐人选,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后,于12月10日前报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申报人须按要求填写《2014年“扬帆计划”培养高层次人才申报书》。申报书一式15份,并附电子版。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需报送遴选推荐情况书面材料以及推荐汇总表。

    (四)其他事项。

    1.本项目所称的“全职在粤东西北地区工作”,要求人事档案关系在粤东西北地区且每年在粤东西北地区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粤东西北地区申报并入选“广东特支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免于评审、自动入选并享受本项目资助。

    3.粤东西北地区已入选的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不列入本项目培养对象。

    电话:020-83134848、83134949;

    传真:020-83307379;

    电子邮箱:rst_yangfanjihu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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