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引进紧缺拔尖人才项目
(一)项目简介。
面向省外、国(境)外,引进20名粤东西北地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重大项目发展急需紧缺的、有助于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的拔尖人才以及粤东西北地区高校和科研院所学科建设、科研成果转化急需的拔尖人才,省财政按两个档次分别给予每人50或100万元资助,其中80%用于科研工作经费,20%为生活补贴。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遵纪守法,道德高尚,身体健康,事业心强;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58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粤东西北地区工作3年以上;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承诺入选后3个月内签订工作合同并到岗;如系已签订正式合同,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间在2012年1月1日之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技术达到行业内先进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助于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升级,引领产业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成果或技术、专利已成功转化或产业化者优先。
2.有利于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推进的关键性技术人才。拥有国家级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工作资历者优先。
3.有利于高校、科研机构学科建设发展的拔尖人才。
4.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三)申报方法及要求。
申报人于12 月1日前向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并遴选出推荐人选,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后,于12月1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申报人须按要求填写《2014年“扬帆计划”引进紧缺拔尖人才申报书》。申报书一式15份,并附电子版。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需报送遴选推荐情况书面材料以及推荐汇总表。
(四)其他事项。
1.本项目引才范围所称的“省外、国(境)外”,以其来粤东西北地区工作前的全职工作单位所属地区确定。
2.本省内人才引进、同一企事业单位不同分支机构之间的人才流动不列入本项目范围。
3.本项目所称的“全职在粤东西北地区工作”,要求每年在粤东西北地区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国内引进人才入选后应将人事档案或社保关系调入引进地。
4.粤东西北地区申报并入选“珠江人才计划”的领军人才,免于评审、自动入选并享受本项目资助。
电话:020-83134848、83134949;
传真:020-83307379;
电子邮箱:rst_yangfanjihu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