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公安交警支队日前对外发布信息,根据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要求,2017年1月1日起将落实全面记分工作,我省所有地区,所有车辆,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应记必记。不过,我市对交通违法实行全面记分的规定实行过渡期政策,2017年之前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仍有半年的过渡期(详见本报12月28日02版),但2017年1月1日起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一律落实全面记分。
有市民网友会产生疑问:“难道以前不用记分,明年才开始实施记分?”对此,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各类交通违法的处罚规定得很清楚,但一直以来,各地在执行“记分”处罚这方面均有差异,许多低扣分的交通违法,车主交了罚款之后就没有记分。例如,不少车主在高速公路超速行驶,按交通法规定除了罚款还要记分,但以往一般都只交罚款而没有被记分,只有几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要求必须严格记分。从明年1月1日起,省公安厅交管局要求全省各地对所有交通违法行为都要落实记分工作,这其实只是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而已。
记者查阅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现要扣分的交通违法行为起码有好几十种,比如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等等。明年1月1日起,这些驾驶人看似不经意的“小行为”,也将被全面记分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一定要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请谨记:无论什么交通违法行为,只要该记分的,都会记分。不要再存侥幸心理了,否则你的12分可能很快就被扣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