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生:本人是麻章区蓝天花园业主,已在该小区购买车位,小区物业收取管理费100元/月,电动车收费50元/月。我认为蓝天花园车位管理费收取过高。请问相关部门,市内各小区停车位收费是否有政府指导价格标准?
麻章区政府:根据文件规定:一、自有产权独立车位(车库)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可按车位(车库)数量或法定产权面积计收,未确定产权面积的以相关机构测绘面积为准。市区具体服务标准:地下(室内)停车场车位收费标准为50-80元/月,架空层、露天车位为30-40元/月,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位为4-10元/月,具体收费方式和标准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按面积计收的单个车位收费不得超过标准上限。二、住宅小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不在政府定价范围内,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