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与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出台《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办法》(下称《办法》),建立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着力推动法治湛江建设向纵深发展。
《办法》指出,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应当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注重实效等四项基本工作原则的指导下开展。同时,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协作会商、线索移送、成果转化、联合监督、同堂培训等六方面工作机制,加强对口部门常态化联系沟通,汇聚工作合力,提升协同联动质效。
《办法》明确,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检察院相互移送问题线索;定期就法治化营商环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联合开展专项督察;相互通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视情制发检察建议或将有关情况纳入法治督察、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内容,并将有关部门落实检察建议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市综合考核评价;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实现“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和法律监督平台的有效对接、数据共享,拓宽监督路径和线索来源渠道;对于协作配合工作中发现的干预司法活动、违法违规办案、泄露案件信息等情形,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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