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徐闻县检察院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将专项斗争成果与常态化工作无缝衔接,为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平安基石。
徐闻县检察院压紧压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政治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和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发挥其职能作用,推动融合“四大检察”能动履职,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新成效。2021年以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反有组织犯罪法》内容20余次,召开工作推进会10余次,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序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组织保障。
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认识和参与度,徐闻县检察院结合深入基层开展平安建设宣传等多种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引导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犯罪线索,营造全社会抵制有组织犯罪的浓厚社会氛围。
徐闻县检察院强化案件办理,突出案例培育。坚持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抽调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检察人员与上级或兄弟检察机关检察人员组建专案组,对涉黑恶案件100%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共批准逮捕涉黑案件11件54人,起诉涉黑案件3件31人。批准逮捕涉恶案件2件4人。针对办理的“气霸”黑社会性质案件向审判机关提起抗诉,成功监督审判机关改判并没收被告人全部涉案财产及收益等2亿多元,17名被告人最高获刑25年。办理了徐闻公安机关自行侦办的首宗“4·18”涉黑案件,起诉46人,主犯朱某某获刑25年,其余45名被告分获十八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特别是在办理李某等11人“假记者”恶势力集团案件中,发现恶势力团伙成员利用假记者身份敲诈勒索,抹黑政府形象等情况,及时向党委政法委进行专题报告,形成打击和治理合力。
徐闻县检察院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优势,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做到“一案一建议”,特别是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振兴、反垄断、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质量、有分量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向7家行政管理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0件,聚焦加强行业监管,集中整治打击欺行霸市等方面提出建议,建议内容全部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