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市正式推动与海口市实现专项信用报告互认,以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打破跨区域政务服务壁垒,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两地企业跨城经营、政务办理按下“加速键”。
此次互认行动,是湛江深入落实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署及《海口市 湛江市信用建设战略合作协议》的重要举措。在湛江注册、赴海口经营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可通过“信用中国(广东)”网站、粤商通等渠道,开具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证明自身在湛江无相关违法违规记录;在海口注册、来湛江发展的经营主体,也可通过“信用中国(海南)”网站、海南政务服务网、“海易办”APP等平台,获取专用信用报告,替代传统证明材料。
互认范围覆盖金融市场、商务经营、行政管理、园区管理、公共服务等多重场景,报告覆盖税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人力资源等国务院明确的重点领域,只要涉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均可凭两地互认的专项信用报告办理,无需重复开具证明。
各部门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对两地信用主体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项信用报告应予以同等认可,不得再要求信用主体重复提供相关证明,切实减轻信用主体办事负担。如需核实互认城市专项信用报告真实性,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互认城市查询专区或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核验。同时,湛江将动态调整互认范围与应用场景,定期更新互认城市及领域清单,并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严禁泄露、滥用企业信用信息,切实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企业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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