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湛江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工作已全部完成。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带队反馈巡察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有关部署,对被巡察党组织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具体要求。市委各巡察组以“一对一”形式分别向20个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并向其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有的单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存在差距,主责主业工作推进不到位;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有的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有的对上轮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巡察成果运用有待加强。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巡察整改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推动协调、跟踪问效;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分管范围内巡察整改见行见效。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与党的建设、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等工作结合起来,在落实“百千万工程”“四个抓”“六个湛江”等重点工作中担当作为,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方面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