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先生:本人系赤坎区失业保险参保人,于6月份提交了失业保险金申请,希望能尽快审批,同时咨询申领失业保险金是否影响向原企业追缴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赤坎区社保局:经系统核实,罗先生于6月25日提交“定期失业金”申领申请。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核心条件,办理时需提供能清晰体现离职发起方的解除劳动关系佐证材料。罗先生该次提交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表述模糊,未明确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是由用人单位提出,无法判定罗先生属于非自愿失业,暂不满足失业金审核通过条件。赤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已于7月3日对该笔申领业务作终止处理,并同步推送办结提醒短信。请罗先生重新提交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加盖单位公章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或规范离职证明,备齐材料后再次线上提交申领。关于公积金追缴相关问题: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核结果不影响公积金追缴业务办理,两项业务分属不同职能部门主管,办理流程互不干扰。
湛江晚报、湛江云媒客户端原创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