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最近,雷州市雷城一对老年夫妻商解离婚问题时发生财产纠纷,后经雷城街道相关部门与该市驻雷城街道工作组热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从而保护了弱势方应有的权益。
今年10月25日,雷城街道办来了一对老年夫妻,男方黄×声称其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请求政府调解两人离婚的财产纠纷。一边的女方梁××表情复杂,默不作声。经进一步询查得知,原来黄×前任妻子去世后,经人介绍并得到子女们的同意,于1994年1月起,与相差20岁的梁××共同生活至今,且已将梁××的户口迁入到黄×家。虽然俩人没有再生儿育女,但感情一直较好,一家人共同居住在北山仔。后来由于梁××与黄×子女相处不好且闹过不小的矛盾,黄×夫妻两人只好在雷城卖鱼街另买一套二手房居住。时至今年,黄×已70多岁,其心想搬回北山仔与儿子同住,以便有所照应。但其儿子怕继母回来分占财产,就强横要求父亲与梁×珍离婚并将梁××户口迁出其家。年老的黄×担心子女因此不肯照顾他,遂同意提出与梁××离婚,而势单力薄的梁××只好委屈就从。
该市驻雷城街道工作组了解实情后,发现梁××对这份感情还很珍惜,几次落泪难舍难离,就想劝合他们。多番劝合无效后,鉴于他们双方都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且当前家庭环境因素使夫妻俩感情难以再维持,于是建议他们一家到街道司法所调解财产纠纷。调解中,黄×儿子们坚决不同意再分房屋给继母,只愿意补给一些钱财了结。而梁××身无子女,如果离婚后将是无依无靠,无处可居。此时,梁××情绪很不稳定,思想消极。为妥善处理该矛盾,雷城街道办领导与工作组同志一边轮番对其儿子们进行法理及道义的教育和劝说,一边安抚稳定梁××的情绪,劝导她积极协商妥善解决,同时鼓励她面对现实好好生活。经过雷城街道相关部门与工作组的多番努力,10月29日,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北山仔处房屋归黄×所有,而卖鱼街处房屋归梁××所有。
签订协议后,梁××感激涕零,与工作组同志一一握手表示感谢。在离婚纠纷期间,身处弱势的梁××精神抑郁,一直承受着很大的压力,是雷城街道相关部门与工作组的热心和公正给了她强大的支持,保护了她应得的权益。至此,这起离婚财产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