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近日,雷州市驻英利镇工作组经过三天的努力,成功调解了一起非因工死亡补偿纠纷案件,达到了定纷止争的良好社会效果,促进社会和谐,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及群众的好评。
湛江市硇洲镇人吴××(男,现年31岁)于2007年到英利镇三家村承包土地种植香蕉。从2008年起,吴××雇佣李××(男,现年44岁,贵州省普安县江西坡镇下山村人)夫妇管理香蕉园。今年11月28日下午6时许,李××在工棚休息时身亡。案件发生后,死者家属向雇主索赔。11月29日至12月1日,双方协商未果。12月2日,吴××到该市驻英利镇工作组反映情况,请求调解。
接到案情后,英利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当即要求镇派出所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调查。随后,派出所干警迅速奔赴事发现场走访,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警方经过现场侦查,未发现他杀迹象,且了解到死者在一个多月前曾因骑摩托车摔伤,在龙门农恳医院住院治疗一个多月。而其在死亡当天中午,因酒后驾驶摩托车再次摔车,当天下午5时许感到身体不适而在工棚休息,6时许不幸死亡。了解情况后,警方初步确定李××为猝死身亡,排除他杀可能。死者家属对警方调查结果表示认可,不要求对死者做法医鉴定,只要求雇主给予经济赔偿。因李××身亡非刑事案件,警方尊重家属意愿,决定取消尸体检验。
为尽快调处该案,该市驻英利镇工作组立即介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死者家属要求雇主赔偿50万元,而雇主认为李××系因酒后摔车造成死亡,因此只同意赔偿6000元。由于双方在具体赔偿金额上分歧较大,第一次调解未达成协议。第二次调解时,工作组调解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告知死者家属:由于李××系酒后摔车导致死亡,按照《工伤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不能确定为工亡,因此不能获得相应赔偿,而雇主只承担非因工死亡补偿的相关费用。然后工作组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一方面,劝解死者家属不能漫天要价,要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提出索赔金额;另一方面,对雇主进行开导,表示虽然李××是非工死亡,但因其与李××存在雇佣关系,无论是从法律还是从情理出发,均应承担部分丧葬费用和相应的补偿金,希望其设身处地从家属方的立场出发,以人道主义的精神,适当提高补偿金额。在工作组的不懈努力下,经过前后7次协商,12月4日,双方终达成调解协议,雇主同意一次性支付死者家属人民币三万五千元整。死者家属领到补偿金后,对此表示非常满意。
至此,一起非因工死亡案件在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得到了妥善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