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最近,雷州市驻纪家镇工作组与该镇驻村工作组经过多番努力,成功化解一起村集体与个人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保护了双方的权益,赢得了当地干部群众的赞誉。
1994年底,纪家镇周家村委会周家村与村民周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将该村白弄山127亩林地发包给周某种植桉树及其它经济作物,租期15年。1995年10月6日,周某将该地转让陈某使用至今。承包期限满时,周家村提出按合同期限收回该片土地,而陈某却以第二代树幼苗未成材为由,不同意退还土地,因此引发合同纠纷。2010年4月,纪家司法所召集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果。
今年年初,该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谢林到纪家镇开展接访活动时获悉此事并作出批示,该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对本案高度重视,要求调处部门快速妥善调处该纠纷。该市驻镇工作组与镇驻村工作组联手,分头了解情况,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于3月份两次召集双方在镇会议室进行调解,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为尽快化解双方的矛盾,市、镇联合调处组反复找双方做思想工作,向他们宣传土地承包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并告知了利害关系,希望双方能协商解决此事。4月2日上午,市、镇两级工作组在镇司法所召开双方调解会,终于促使双方达成协议:一、周家村同意一次性支付陈某桉树补偿款110000元,林地桉树由周家村自行处理。二、陈某收到周家村补偿款后,无条件交回承包土地,由周家村统一管理和使用。至此,一起土地承包纠纷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