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5月14日,雷州市“百干驻镇千干驻村解万难”驻企水镇工作组经过努力,成功化解一起积怨多年的家庭矛盾。
这是一起积怨多年让人头疼的家庭矛盾。当事人陈兴(化名),男,现年68岁,郑丽(化名),女,现年60岁,两人于1988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后来其女儿因病医治无效而死亡,而郑丽往后一直无育。1996年,夫妇俩收养了一个8个月大的男孩,并在企水镇供销社购买了一间72平方米的旧房住下来(后郑丽的亲戚筹款将该房改建为瓦房)。陈兴为雕刻木匠,长期在外以雕刻为生。因夫妻长期分居,感情因此逐渐变淡。后陈兴在未与郑丽离婚的情况下,另娶了一位患有癫痫病的18岁女子,并与之育有四个儿女(三男一女),与陈兴的母亲在企水镇臧家村一起生活。郑丽患有慢性气管炎,由于长期生活缺少照顾以及生活拮据,其病情在无形中恶化。自陈兴再娶后,郑丽一直由其亲戚照顾。由于郑丽与丈夫矛盾加深,加上其病情愈来愈严重,其亲戚遂要求他们夫妇偿还建瓦房时花费的6万元。镇有关部门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次介入调解,但均没有成功。之后,郑丽的亲戚将陈兴郑丽夫妇起诉至法院,要求查封瓦房。后经司法调解,仍然无果。
5月8日上午,受企水镇主要领导委托,该市驻企水镇工作组常务副组长宋乃道带领工作组同志迅速介入此案,进行调查调处。连日来,工作组同志冒着酷暑,多次与有关当事人深入交流谈心,耐心地做思想工作。经过几天努力,最终于5月14日促使当事人达成以下协议:一、郑丽的亲戚同意免去陈兴郑丽夫妇所欠的6万元债务;二、陈兴郑丽夫妇同意将位于企水镇供销社的72平方米房屋以25万元出卖给他人;三、陈兴郑丽各获12.5万元作为今后的生活费;四、郑丽逝世后,养子跟随其父生活;五、陈兴郑丽同意各自取出6000元共12000元,以郑丽的名义存入银行,由陈兴操持密码管理,作为郑丽逝世后的后事处理费用。至此,一起积怨多年的家庭矛盾得以成功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