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湛江云媒账号

2014年“扬帆计划”申报公告

2014-11-07 10:59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李莉

    七、其他事项

    (一)“扬帆计划”实施范围包括粤东西北地区的地级市和县(市、区),即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及其下辖的县(市、区),以及惠州市龙门县和肇庆市广宁、德庆、封开、怀集县。

    (二)各项目的申报书、申请表、汇总表等可在广东组织工作网(网址:http://www.gdzz.cn)下载。

    (三)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引进紧缺拔尖人才”项目。

    (四)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关于启用省级网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的通知》(粤财预〔2014〕80号)要求,地级市委组织部、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上“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扬帆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171号)进行书面文本和网上平台申报,并提交完整、详实的申报材料。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28日

34567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湛图片

  • 十年奖学助学谱写振兴发展新篇
  • 坡头区官渡镇泮北村遗风小学的精神密码:从抗日烽火到乡村振兴
  • 我市举办青年就业启航活动  多措并举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
  • 2025年湛江市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开幕 科普教育创新发展联盟同步成立
  • 麻章区第一中学新教学楼正式启用
  • 广州博览会湛江展团精彩亮相:科技赋能、文旅走红、农品热销,广湛协作结硕果
    热点新闻排行
  • 月点击
  • 周点击
  • 日点击
  •   
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