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近日,雷州市南兴镇政府相关部门联合该市“百干驻镇千干驻村解万难”南兴镇工作组,经过三个多月的艰辛努力,成功化解了一起十多年前遗留问题,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1987年,南兴镇政府拟征用位于圩区人民大道陈×文(陈×进父亲,已逝世)祖业宅地,用南兴二中南侧预留的3号商品宅基地(权属为镇政府)作为兑换,以将通往变电站原有1.5米宽的道路扩宽,但因陈×文不同意而征用不成。今年5月,蔡×和为其兄陈×进(残疾人,与蔡×和系同母异父兄弟)在该宅地上建新房时,附近住户以该宅地已被征用为由集中阻拦,而蔡×和则称当时该宅地并未被征用,要强制建房,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并有进一步冲突的迹象。
得知该情况后,南兴镇政府紧急成立由镇班子成员、市驻南兴镇工作组等人员组成的联合调解工作组介入调处。经工作组努力,双方达成初步协议:蔡×和同意停止施工,双方同意待工作组查证该宅地情况后再作协商。而在工作组查证期间,蔡×和以施工日子已定为由偷偷施工,导致矛盾逐渐激化,双方都扬言集体到省、市上访。
为避免引发更大的冲突,工作组责令蔡×和停止施工,多次找双方进行政策攻心,稳控群众情绪。之后一个多月,工作组成员深入该片住区,通过走访往届镇、村干部及附近住户群众,查看该市档案馆相关文件和镇财务报表等历史资料,召集蔡×和及陈×文的弟弟陈×保谈话,确定该块宅地并未被征用。随后,工作组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并于近日达成以下协议:陈×文一家同意被征用该宅地,路道留足4米宽,依“征多少换多少”的原则与3号商品宅基地等价兑换;为保持3号宅基地权属的完整性,除兑换给陈×文一家的地块外,剩余的地块优先出让给陈×保。至此,该起拖延多时的历史遗留纠纷被成功化解。